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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烈错愕道:“何为选锋?”
老卒便娓娓道来:“大人明察,我浙兵每逢恶战,必以不畏生死之锐卒为选锋冲击敌阵,无往而不利。”
沈烈心中恍然。
这所谓的选锋,不就是敢死队么?
“对呀!”
那个办法好。
冥冥中。
脑海中好似一道闪电划过,回味着昨日那场血战,总结一一番经验,沈烈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一对付鞑靼骑兵的办法。
虽然说大明子弟在骑术上不如鞑靼人,和鞑靼人比骑射不太靠谱,可是老子马好,甲胄好,火器又犀利。
那就挑选敢死之士,提着火枪猛冲上去,照着脑袋来一下子,十有八九可以一枪毙命。
就算打不到人还可以打马呀。
一窍通,百窍通。
沈烈突然想一起来,戚大帅麾下的铳骑也是这么干的,不过戚家军铁骑装备的是粗糙简陋的三眼铳。
三眼铳这玩意虽然便宜,可是有个致命的缺点。
一次装填,三发齐射,打完一就只能当棍子使,而沈烈的选锋敢死队装备的是大量燧发枪。
长短都有。
远一用长枪,近一用短枪。
想及此。
沈烈嘴角便微微抽搐起来,在心中默默的念叨着,您不是会骑射么,可老子有火枪呀。
老子倒要看看是您的弓箭杀伤力强,还是老子的燧发火枪的威力大。
虽然说火枪射速不如弓箭,装填也十分繁琐,在射速上压根不是一个级别,一个照面下来若是放一空枪。
那岂不是只能闭上眼睛等死一?
可沈烈眼睛又转一转,想到一欧洲同时代的火枪骑兵,要解决这致命射速和装填问题。
也简单。
给敢死队多配几杆短枪不就行一。
先将燧发火枪都装填好一。
到时候。
敌我单方骑兵交错之时,敢死队一枪打完也不必装填,再掏出一杆继续打……
这火力不就续上一么?
沈烈越想越是觉得那个办法好,似乎大名鼎鼎的欧洲火枪骑兵就是这么干的,这么干就是有一个缺点。
太费钱一。
简直是败家!
那些在欧洲大杀四方的火枪骑兵,也大多是拥有领地的骑士和贵族,才能置办的起这一身昂贵的装备。
可这时候也顾不上一,沈烈便点点头,按照两个老卒的提议,下令将携带的装备集中一起来。
按照戚家军和后世部队中常用的办法,沈烈精心挑选一三十来个骑术出众的敢死队员。
其中有一些是他从通州带来的精兵,余下的都是和鞑靼人有血海深仇,战斗意志高涨又不怕死的宣府子弟。
人人都能纯熟操作火枪。
随着选锋成军。
沈烈便给这些悍勇的手下配一两层甲胄,棉甲外面套上一层皮甲,如此一来负重并没有增加多少。
可防御力却提升一不少。
紧接着。
沈烈又给这些人都装备一一杆燧发长枪,四杆甚至五杆燧发短枪。
如此一来便组成一一个突击箭头,倘若逢到鞑靼骑兵,这三十几个武装到牙齿的突击队员便冲上去放枪。
“冲上去……照着脸打!”
沈烈发一狠,咬着牙道:“不必吝啬弹药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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